面對嚴峻復雜的疫情防控形勢,全市上下勠力同心、眾志成城,全力抗擊新一輪疫情。但個別單位、個人不顧疫情傳播風險,公然違反疫情防控管理規定,觸犯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規。針對違反疫情防控管理規定的違法犯罪行為,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處理。
情形一:違規擅自外出
情形二:阻礙執行職務
情形三:拒不配合流調溯源工作
情形四:拒不執行關停措施
2.10月15日下午,北侖柴橋街道萬景山西路23號基隆煙酒商行在明知政府已經發布相關通告,但仍違反規定聚集人員、違規營業,公安機關予以行政處罰。
3.10月15日下午,北侖大碶街道學苑南路165號尚明餐飲店在明知政府已經發布相關通告,但仍違反規定聚集人員、違規營業,公安機關予以行政處罰。
4.10月16日上午,北侖柴橋街道穿山河南顧194號快餐店在明知政府已經發布相關通告,但仍違反規定聚集人員、違規營業,公安機關予以行政處罰。
5.10月15日下午,北侖戚家山街道曙光弄46號棋牌室在明知政府已經發布相關通告,但仍違反規定聚集人員、違規營業,公安機關予以行政處罰。
6.10月15日下午,北侖春曉街道觀海路275號會友棋牌室在明知政府已經發布相關通告,但仍違反規定聚集人員、違規營業,公安機關予以行政處罰。